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呼吸機
比選采購公告
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現需比選采購呼吸機2臺,歡迎具有經營資質的廠商(公司)與我們聯系。
一、比選采購單位: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
二、比選采購內容:呼吸機2臺
三、技術參數要求:
1、同時具備有創、無創通氣類型,具備壓力模式和容量模式。
2、具備S、T、CPAP、S/T、PC、PC-SIMV、AC、SIMV、CV通氣模式。
3、平均容量保證壓力支持功能AVAPS-AE。
4、壓力范圍:IPAP吸氣壓力4-50 cmH2O;EPAP呼氣壓力4-25cmH2O。呼吸頻率最高可達60次/分。
5、漏氣補償:具有全自動靈敏度觸發功能與自動漏氣補償,最大額外漏氣補償可達60L/min。監測參數要求:吸氣相高壓、呼氣末低壓、持續氣道正壓、最大吸氣壓、氣道峰壓、平均氣道壓、呼吸頻率、吸呼比、呼出潮氣量、呼出分鐘通氣量、吸氣峰流速、漏氣量。
6、管路具有被動管路;主動PAP管路,并且能測出呼氣潮氣量。機器可連接氧氣。
7、內置電池,可供機器運行6-8小時。
四、售后服務要求
整機質保≥2年
五、報名資格:
1.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;
4.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
5.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
6.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;
7.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。
7.1投標人非投標產品(若是進口產品)制造廠家需提供產品制造廠家對投標產品的授權,或具有授權權限的代理商對投標產品的授權(且需提供該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權權限的相關證明文件,證明文件需能顯示產品制造廠家對投標產品授權鏈條的完整性)。
7.2若投標產品為醫療器械的,投標人須符合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要求并提供供應商經營該產品的經營許可/經營備案證明材料;投標產品須符合《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》要求并提供產品的注冊/備案證明材料;
六、參加比選的廠商(公司)報名時請攜帶以下資料:
1.經營資質:銷售人員的法人授權書及身份證復印件、營業執照(三證合一)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(備案表)、產品質量保證書(質量、售后服務、配送承諾)、產品合法來源承諾函或產品制造廠商、代理商授權書及報名資格承諾函。
2.產品資質: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、醫療器械注冊證、營業執照(三證合一)復印件并加蓋鮮章。
3.技術參數應答材料:針對產品要求的技術參數,逐條應答是否符合。
4.產品報價:報價加蓋公司鮮章,該采購項目控制價為單價不超過13萬元,超過13萬元視為無效報價。
以上文件請密封提交,恕不退還。
七、報名時間:2021年9月1日——2021年9月7日,報名地點: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設備科。聯系人:胡釘浩,聯系電話:0812-3882251